莫北认出当年的和自己纠缠过两夜的少女草草,就是在阳澄湖边的饭庄见到她的时候。他暗地里打量她很久,才确定她就是草草。
这个女人,盘着头发,额头光洁,戴了眼镜,遮住长而蜷曲的睫毛,脸上脂粉不施。一身运动衫,因为陪着同事们做过拓展,稍微有点脏了。敬酒的模样很恭敬,说话很到位,蔡导后来直说:“怎么我就找不到这种领导一个眼神,属下一个动作的得力助手?”
罗风在旁边插嘴:“我看这个女人要为‘奇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
她,或许已经不是当年的草草了。他才没有贸认。
在体育馆拿了车,偶然看到她扶着墙又扶着腿。他想于情于理,他是要上前关心一下的,这是初相识的陌生人间客气的礼貌。可她避他如蛇蝎,后来也是次次没有好相与的脸色。
这些种种,莫北统统认为纯属正常。
他们两人的那种过去,但凡有心要回归正常人生轨道的,当然是离得越远越好。如果不是再遇到莫向晚,他自己都要忘记自己当年做过的荒唐事情。
这段记忆对他来说,不算好。就她的反应来看,亦算不太好。这点倒是他们之间最共通的地方。
前两天他和于直喝酒,于直带了女朋友来见她。莫北看着他们你侬我侬,笑着斥道:“你小子收心当老实人了?”
没有想到于直就此老实承认下来,讲:“我明年十月份是要当新郎官的。”
于直的女朋友一副以于直意思为意思的模样,带着点小女人的矜持和温柔。她听见于直这样同莫北说,只是一言不发地朝于直望一眼,于直一点都不避讳莫北地亲了亲他女朋友的额头。他的女朋友就顺从地同他相视一笑,二人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十六七岁的于直,过的可不是什么岁月静好的日子。他是大院里的头一号顽劣分子,隔三差五逃课打群架,打到在方圆几个区都出了大名,混成了道上的扛把子,呼呼喝喝小弟一群,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莫北打小和于直就是邻居,但从来不在一个路子上混。他在于直的爷爷口中,是那种样样都好的“别人家的孩子”。有一回放学回家,他走到军区门口,正看到于直被他的爷爷钉在那里训斥,他们祖孙都看到了莫北,于爷爷指着莫北对于直讲:“你怎么就不能像莫北那样让我省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