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笑道:“鲜卑人又不是生来就会骑马作战,不也是因为以前是游牧的方式,自幼就长在马背上,和骑射打交道,所以才会精于骑兵作战吗?但既然他们可以花大量时间骑马训练,我们自己汉人就不可以吗?以后我们汉人军队中,有靠了打仗取富贵的人,那培养子侄继承父业,不也是可以从小训练他们骑射之道吗?就象你阿寿,你不就从小给这样训练的,你的马上功夫,在进入北府兵时,要比我强得多呢。”
刘敬宣的脸上闪过一丝得意之色,拍了拍胸脯:“是啊,其实我以前一直觉得你是野路子,虽然步战的武艺很强,但只有能骑马冲突,弯弓骑射,那才是真正可以在战场上奔驰的猛将,不过,后来大概是慕容兰和草原的经历让你的骑术大涨了吧,你从草原回来后,这骑马作战的功夫,可就不比我差了。”
刘裕哈哈大笑道:“明明是比你强了,什么叫不比你差啊。”
刘敬宣的脸微微一红:“这个就算是吧,不过你在草原天天要骑马打仗或者是放牧,我在战后可以天天骑马训练的机会可不多,最大的问题,还是没有足够大的草原,也没有可以成天放马奔腾的跑马场呢。”
刘裕点了点头:“是的,江淮以南,想有大的马场不容易,不过在青州现在是有些南燕开发的马场了,我之所以不能马上动南燕的鲜卑部落,也在于这些马场的经营,维护,还是他们这些鲜卑人有经验,不过,现在我也派了不少农夫,庄头去学习这些马场的经营管理,在兰翔吏校中,也有专门的马场吏一职,这些是以后我们不可或缺的,想要跟北方胡虏在平原,草原上一决高下,离了骑兵可是不行的,只不过,这骑兵,不能成为鲜卑人的专利。”
刘敬宣附和道:“是的,以前汉武帝时期,在关中上林苑就搞了大马场,后来整个河西陇右,漠南草原,都有大量的隶属于朝廷的马场,也确保了汉军总是有数以十万计的骑兵可用,我们平定妖贼,最大的优势除了北府军的铁甲方阵,战车长戈外,就是要靠俱装甲骑所带来的冲击力。以前北伐的攻败垂成,也是因为缺乏骑兵去对付对方的骑兵军团,即使是攻灭南燕之战,我们也差点因为骑兵不足而失败。”
刘裕微微一笑:“是的,以后朝廷中要设立专门管理马匹的机构和部门,你的部队一向是各个军团中骑兵最多,经验也最丰富的,以后你的不少部下可以转型到这个部门,专门负责骑兵训练之事。”
刘敬宣勾了勾嘴角:“那是后话了,我的部下多数还是汉人,他们对骑兵的使用,维护,仍然和鲜卑人相比,是有差距的,既然你说要胡汉融合,以后打破他们的部落模式,由官府来管理,那我回去后可以着手,让一些鲜卑族人跟着我的老兄弟们退伍时安家落户在一起,这样有助于他们的进一步融合,你觉得如何?”(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