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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郁的夜色之中,赤色的神龙舒展身躯,盘旋在这虚空当中低吟,赤色的火光流淌在天际,照亮了黑夜,关翼城中,陈国皇帝的心腹贵臣们盯着夜色,在火焰之下,脸色却都是一片苍白。
他们一动不动,像是僵死的傀儡。
赤色的鳞甲散开,如同秋日夕阳下飘落的枫叶,流火于天。
越千峰拍了拍李观一的头,大笑道:
“喏,这个就叫做毁尸灭迹。”
“是军师诸葛英公最喜欢的桥段,杀人摸金毁尸灭迹,务必一个不拉,最擅长拿着铁锹用鞑子的脑袋累京观,江湖中假死的丹药功法太多,捅心脏都可以活过来,还是烧了靠谱点。”
“对了,这些东西给你。”
越千峰摘下一个口袋扔给了李观一。
李观一打开这个口袋,里面是金银两色的圆球。
越千峰得意道:“夜驰骑兵执行任务不带金银,但是为了避免某些特殊情况,刀柄里面拆开,有一两金子,刀鞘上的银饰都是白银做的。”
“这是你的那份,共犯。”
李观一道:“可我什么都没有做。”
越千峰看着他,咧嘴一笑,他回答道:
“不在于做不做,在我看来,同犯的意思是,你我承担了相同的风险,既然如此,那么就该平分收益,总不能风险一起扛,金子都归我吧?这可算不得是同犯啊哈哈哈。”
“不过这些金子是混入了赤精的,价格更高;银子纯度也太高,没个合适身份用出来,怕有麻烦,今天夜驰骑兵出事,你最好找個地方刨个坑埋了,等过个几年挖出来,够你用了。”
“这个护腕只能击发一次,也扔了去,以免惹祸。”
“此地残留气息已经被尽数抹去,我去把那帮密探引到其他地方去,你也快快离去吧。”
越千峰转身摆了摆手,大步离开。
话音落下,李观一眼前已经没有了越千峰踪迹。
刚刚还喧嚣热烈,一下子死寂安静下来。
李观一收回视线,看了看这口袋里面的金子。
五两金子,被越千峰以内力化作一枚圆珠,五两金子,金价兑换不准确,一时一个价,最低时候,一两金八两白银,最贵的一两金二十两白银,但是基本维持在十两到十三两白银。
除去金子之外,还有足足三十多两银子,沉甸甸的。
大概可以换六十多贯钱,李观一得打工六年左右不吃不喝才攒的下。
少年眼底有些炽热,而后有些莫名肉疼。
六年工资,一夜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