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
人与野猪,相向冲锋,胜负未分。
可在不远处的赵军,此时就已然知晓了结果。想来两秒之后,就能听见李宝玉的惨叫声了。
难道他会未卜先知?
不,因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这一战,那野猪先后挑翻了自己和李宝玉后,便冲破了两条猎狗的围杀,逃之夭夭。
还知道,这一次虽然失败,但却不曾打消他对打猎的向往。
虽然现在家里管得严,但一年后母亲去世,父亲续弦,继母对他和两个妹妹并不好。
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干脆早早地给他说了一门亲事。从此他和父亲分家,另立门户,娶妻生子。
婚后生活倒也惬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错,在山中林场任检尺员,这在当时可是一份美差。
关键是这份差事不累,还有很多的闲暇时间。
在闲暇的时候,他就在家练枪、训狗。
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山里人只要有钱,弄一把枪根本不难。
从此,他便时常入山,带狗围猎。
赵军的枪打的准,训练的猎狗也厉害。不到三年,便成了远近闻名的猎手。
这样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后,那可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可此时,山里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还记得,那是95年的时候,他跟着林场领导去奉天城公干,有当地人做东宴请,席上有一盘虾。
这虾和他在山里溪水中摸的小虾不一样,这虾是海虾,这一个可顶那山里的虾几十个大
山里的虾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头尾,囫囵个的就吃了。
这是赵军第一次知道,吃虾还得扒皮。
看着盘中通红的大虾,他麻爪了。
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么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