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村庄的夜是宁静的,没有月光的晚上几乎漆黑一片。
居民家里会非常节俭的使用电灯。
晚上治安巡查我们一般都会循着零星的幽暗灯光,看看那户有啥“急事”或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如果是夜间骑自行车出行执行任务,会把手电绑在车把上用来照明,否则极不安全。
有事外出夜行的居民也大都人手一把手电。
时常发生巡查过程中碰到当地居民和我们惊恐地用电灯光互相照探、互相询问的情况,往往都是虚惊一场。
没有特殊情况,比如当地钢窗厂职工夜间上下班,晚上几乎碰不到行人。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有放露天电影的晚上。
只要部队的放映队在营部放露天电影,或者地方的流动放映队到某个村放露天电影,四邻八村的青壮年都会自发的集聚在放映点。
可以说这是他们最最主要的文化生活和社交平台。
这期中最活跃的当是未结婚的那帮年青人。
他们通常情况都会结伴出行,慢慢形成小圈子。
成群的未婚男女,因为年龄相妨、性格相投,或者由于族姓、姻亲等社会关系,通过观看露天电影这个媒介,创造了那个时代的一种独特的基层社会团体。
没有人给他们取过名字,但局外的人都会习惯性的称呼他们为“这帮马头主(男孩子)”和“那班猎特比(小姑娘)”。
他们的人数也象现在的微信群一样相对固定,也会由于多种原因增减,甚至散群,然后再组成新的群体。
因为落单的男孩会被大家看不起,而落单的女孩在没有路灯的夜晚走夜路是一件很不简单的事情。
男青年群与群之间时常会因为诸如一个观影的站位和一句不忠听的语言而起磨擦,甚至动粗,但一般不会发展到严重伤害对方身体,需要我们出面调处的程度。
通常都能自行平息,或者由在场的长者调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