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一动不动,冷汗漱漱流下。
殷锒戈拉住踉跄逃跑的小男孩,轻声道,“别怕。”
男孩抿着嘴,一脸不安的看着眼前五官冷厉的陌生叔叔,弱弱的开口道,“叔叔别打我我下次再也不来这了”
殷锒戈蹲下身,伸手温柔的擦拭着男孩脏兮兮的脸颊,他看着男孩清澈温软的眼神,十一年前埋在心底的那根刺,瞬间刺穿了五脏六腑,不知不觉中,殷锒戈的手都开始颤抖起来。
“别担心,以后不会让你再受这样的苦了。”
说着,殷锒戈站起身,转身面无表情的望着那名还在流冷汗的经理,“好好安顿这个孩子,所有的开销都记在我账上,等我下次来,如果听到这孩子说他受了一点委屈,你”
“明白明白。”经理连连点头,“您放心,我保证给这孩子最好的生活条件。”
殷锒戈转身上了车。
伏伦望着渐渐消失的车尾灯,想起刚才殷锒戈那一系列完全不符合他性情的行为。
首先这个男人绝不是什么善茬,如果他是对路边乞丐都会心存不忍的善类,不可能在暗黑世界混出那样一片天地,即便渐渐不再做刀口舔血的买卖,在那被他强权垄断的ec市,在众商眼里,他也是个做事果决,只认规则不讲情面的冷血男人,与他作对的人,总会有“意外”发生。
这种男人对路边乞讨的八九岁男孩心生恻隐之心,怎么看都很诡异。
伏伦问身旁的保镖左兼次,“你怎么看殷锒戈的行为。”
“属下怀疑殷锒戈有恋童癖。”左兼次一脸认真道。
“如果他有恋童癖,应该是直接带走那个男孩,而不是把他交给别人。”伏伦饶有兴趣的摸着下巴,“貌似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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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酒店,殷锒戈让下属订了明天回ec市的机票。
殷锒戈刚洗完澡,便有手下打电话来称伏伦送来一男的陪他,殷锒戈直接给回绝了。
此时已经是深夜,殷锒戈上床后便疲倦的躺下了,床头的台灯还开着,也许是觉得台灯的光线太暗,不一会儿殷锒戈便起身把整个套房内的灯都打开,当四周完全明朗时,殷锒戈才再次躺下。
这是他从十一年前就养成的习惯,睡觉的时候,周围必须是明亮的。
他所恐惧的东西,十一年来,只有他自己一个人能懂。
天快亮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了殷锒戈,是他安排去调查那件事的负责人打来的,看到来电显示的一瞬间,殷锒戈猛地从床上翻坐起来,不安又很激切的接通电话。
“什么事?”
“殷哥,你让我调查的十一年前的那个男孩有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