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今天早上的不悦不说,眼前这个人其实也蛮可爱的,看着他小心翼翼避免惊动自己的样子,早先想要出一口恶气的打算基本上消散了。
昨天晚上的酒已经醒了,李梓封将眼前的这个人看了个清清楚楚。清秀而漂亮,但是绝不是女生的美丽,不太黑的头发很清爽地留成了比较中性的样式,也许就是这一点让李梓封会产生是女生的错觉吧(上帝知道那是丁翔没有钱理发的缘故…)。
李梓封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妹妹玩过的洋娃娃,记忆中残留的影像也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吧。谁说男孩子不能玩娃娃,只不过不同于女孩,男孩对于洋娃娃的态度几乎完全是基于解剖学角度的。
他们很乐意于见到那些光滑的塑料躯干东凌西散地躺在地上,这便有了最最初级而幼稚的征服感。这种征服感现在突然在李梓封体内复苏,看着面前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娃娃,他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已经触到皮夹了,现在只需要拿出来就可以了。丁翔心中一阵窃喜,记得高中时自己和同桌经常在上课的时候做一些无聊的比赛,其中之一就是伸手到对方的课桌里,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偷”
得尽可能多的课本,他可是个中好手呢,有一次甚至连同桌的书包都给拿了出来。想着想着,丁翔脸上浮现出了跑题的笑容,他实在不应该忘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因为就在他的右手想要撤出口袋时,被李梓封一个翻身夹到了身体与沙发中间。丁翔的脑海中随即出现了鹬蚌相争的场面。不过看起来现在的局面仅仅对鹬不太有利。
怎么办?是等待着李梓封的再度翻身还是现在迅速地将手抽出来?小心地将脸凑近李梓封,丁翔想要确认一下他熟睡的程度,如果真是雷打不动,那么就来个快刀斩乱麻,大不了吵醒他再来一次溜之大吉,反正自己是校运会短跑名将,不相信李梓封会追得上他。
可这一靠近大大的遂了李梓封的心愿。几根纤细的发丝撩拨在他的脸上,有些痒,但是李梓封现在还不能睁开眼睛,因为他知道丁翔正在近距离的观察自己。
“看什么看?没有看到过帅哥啊?”在心里大吼着,李梓封最受不了别人的注目礼。而且那几缕头发弄得他好痒,面部几乎就要抽搐起来了。
“呵…”几乎就是轻不可闻地,他突然听见了一声轻笑,笑声伴随着一缕悠悠的清香,将他怔住了。丁翔觉得眼前这个人睡着了之后的样子还是蛮可爱的,虽然他很“不凑巧”地夹住了他的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却没有任何气恼的感觉。也许是在今早遇见他本人之前,李梓封一直都是丁翔最喜欢的主持人之一的缘故吧,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明星效应?或者应该说是自己的小市民心态又在作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