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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程彻其实当然没有很淡定。

一切毫无征兆。

毫无征兆才最可怕, 因为根本反应不过来。

以至于自打赵清嶺消失的那天起,他整个人都处在一种快要崩溃的微妙的边缘。

最初几天, 程彻把自己这两年所有可能做错的事情, 全部全部,从头到尾、胡思乱想了很多遍。

他想到了无数种可能性。

然后又一一否定。

没有道理。

一个在他最困顿、最平凡的时候把他抱回家, 误会他卖过身都毫不犹豫地说要他的男人, 没有道理再因为他“不够好”、或者是他不小心说错或者做错什么了而嫌弃他。

那会是因为什么?

不知道。

程彻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黑暗的森林里。像是一只小黑兔, 徒劳奔走,找不到一丝亮光,屡屡刹车,发现自己只差一点点就要掉进万丈深渊。

可是最后,他还是稳住了。

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反正是莫名其妙地稳住了。

程彻照常上班下班、照常生活、照顾弟弟们,世界还是那个世界。

日子一天天过去。

至少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丝裂痕。

只是偶尔,会是下班开着车一路霓虹时,觉得身边安静得太过分。只是偶尔, 打开冰箱, 再也看不到某人总是会帮他买的虾球和果仁巧克力。

只是在漫长的夜里,一个人的房间太过安静。

而他早已经习惯了温暖的拥抱、手缠的黏糊,似乎只有轻柔的呼吸相伴,才能轻易入眠。

渐渐的,程彻发现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个“理由”

不再想要解释,不再想要知道“为什么”

只是单纯地很想赵清嶺。

那样的思念, 会在孩子们去上学的午后,他一个人在客厅里发呆的时候,尤其地偷偷蔓延、无孔不入。

会牵动着心口,带着整个胸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个时候,程彻则会蜷缩在沙发上,微微笑。

他把那种疼痛当做对自己的一种惩罚。

自己迟钝、后知后觉的惩罚。

家里空荡荡的时候,一楼的客厅会显得更外地大。欧式的极简家具装潢,典型赵清嶺式的含蓄低调优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着脚踩上去时,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彻有的时候,在阳光下抱着膝发着呆,会想起第一次进这间房子时的情景。

那个时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赵清嶺骗回来的。

晚餐被灌了点葡萄酒,晕晕乎乎,只隐约想着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后就被人揽着后背推进了玄关。

玄关点亮了灯,扑面而来是木质的香。他当时是真的头昏,人家帮他脱了鞋袜他都不知道,只记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间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团一般,踩起来柔软极了。

像是踩在云朵里。

而现在,踩着同样的地毯,程彻像幽灵一样飘过客厅。

靠着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钢琴。

赵清嶺会弹钢琴,且弹得很好。还记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乐会他曾经上过一次台。程彻当时他在台下,一直远远地看着他,那首曲子他听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涩。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键,发出低低的声音。

程彻的手修长,以至于很多人都说他这种手指适合学琴,可以他小时候的家境,显然没有那样的机会。

他又想起某个场景,那时他们还没在一起,是暧昧最浓的时期。

【怎么一直盯着看,要来试试看么?】

赵清嶺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他长凳边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声,跳跃了几个键位。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 so…”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laso”

然后再按着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彻还记得,那时窗外的夜幕里,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就这样,一个人的很多个午后,程彻渐渐喜欢上了像这样抱着膝,在沙发上甜蜜又酸楚地发一会儿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赵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点。

赵清嶺亲手沏茶,圆圆带花边的小饼干。糟糕的是,他没拿住,饼干屑沾到了红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则马上笑着说:【没事没事。】

【你是不是觉得我家很干净,连根头发丝都没有?嗯,那是因为打扫今天阿姨才来过。】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个狗窝。我懒,不是那种收捡的人。】

后来在一起的两年,他发现男神确实懒懒散散,很可爱。

有时候,程彻又会想起来他们同居的起点——那段日子,他刚去赵清嶺的公司上班,赵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骗”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彻受宠若惊,却实在不敢造次,于是屡屡违心拒绝。

后来有一次,大概因为加班太累,他胃病发作昏倒。只模糊记得第一次醒来在医院,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人就已经在赵清嶺的床上,赵清嶺喂他粥,很强硬又很霸道:

“你以后,必须给我留下来!留在我家给我养!”

“我要把你养得好好的,保证不再生病。”

他们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赵清嶺追的他。

毕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只不过是来上班、多看他几眼,结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给追了。日常上班下班无数次来找他,拿着电影票请他去看电影,带他出去吃好吃的,买衣服买鞋。

然后,在电影院里根本不看电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来放在手心里磨蹭;试鞋子的时候也根本意图不在试鞋,而是屡屡蹲下来捏住他的脚掌:“我帮你穿。”

大庭广众,程彻就这么成天被暗中调戏,无处可躲、满脸通红。

当然,从那时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这个世界从来不会轻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随意降临的幸运。

所以从好运降临的第一天开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悬在头上的宝剑掉落,等待有朝一日为所获得的所有难以言述的幸福美好进行清算、统一付出代价。

很讽刺的是。

等了那么久、暗暗心惊胆战了那么久,那把剑都没有掉下来。

直到渐渐的,他拥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后来,他终于有勇气彻底把整个人全部毫无保留地交出去。

当那些温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时候,那把剑却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个透心凉。

外面有人开始传他们分手的消息。

程彻一直坚持“没有分手”

坚持赵清嶺“只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这么说了,两个弟弟更是打鸡血一样维护这样的说法。

可是。

程彻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他真的还会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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