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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番外四 一恨思远(下)

女人撑着一把黑伞,怀里抱着雕刻精细的骨灰盒,一点不吝啬般递出来,递到他面前,“着急有着急的办法,但我还没有没良心到,让小三叔这么狼狈。”

她话音平静:“那个盒子也不是假的,只是小三叔死的时候没有娶妻,本来应该是生同衾,死同穴,我按照他的遗愿和宋家的规矩,多备了一个。”

她在伞下,妆容精致,面容温柔。

而他在雨中,一身湿透,满是泥垢。

洛一珩没有搭腔。

“没事了,”他只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干净手,一下又一下,末了,方才小心翼翼,把那骨灰盒接过,抱在怀里,细细擦去泥点,“宋思远,没事,我会处理好,没事……”

宋笙垂眼看他。

许久,将手中的伞遮在他头顶,自己站在了雨中。

“洛一珩,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做错,”她说,“但是如果小三叔还在,他不会让你做这些事。他对我们宋家,从始至终都没有站在过对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小三叔会死。无论是我还是姑姑,都不可能对他下手,后来我想,这场意外,或许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没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这些人做个交代,没办法拒绝姑姑——更何况,还有股份有限转让协议……很多很复杂的东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数不胜数。可当他死了,所有事都解决了,因为一份遗嘱,远远比那些协议效率高多了,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着她。

雨幕中,她被冲得睁不开眼,为自己撑伞的手也微微发颤,却依旧执拗,等着一个回答。

好像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错,也像是在自己说服自己似的。

他终于还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就证明他死的不无辜吗……他不是为宋家死的吗宋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拿着那点股份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心寒”

“……!”

“我只会向一个人道歉,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着骨灰盒,站起身来,避开了那伞下荫蔽。

“我会为这一切付出代价,因为我输了——我没有你这么幸运,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赢,从始至终都是。我多希望宋思远也盼过我赢,但我知道,如果他还在,会第一个揪着我的领子,让我别对你出手。”

宋笙抬头,静静盯着眼前金发碧眼的青年。

他说得冷静而绝对,不给人半点反驳的机会,也彻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还在昨天,一眨眼,那个好像少不更事、永远莽撞的阿卡,原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一群围观群众笑的更开怀,议论纷纷,欢声笑语。

这样热闹的氛围里。

自然是谁也都没有发现,刚才还挤在人群中的那个帅小伙,却来无影去无踪的,不见了痕迹。

那天,宋致宁收到了一个红包,封了张银行卡,里头不多不少五十万,还夹着张纸条。

纸条上头,字迹娟秀,一笔一划:“欠陈昭的,我还了一只手,兄弟一场,当年还被你揍过,就打个折,还你五十万吧,密码是你生日。到处流浪,没多的了。勿念,祝新婚幸福。”

几年没见,还蛮潇洒的。

宋致宁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楚什么情绪,倒有点哽咽似的。

一旁的妻子问他是谁这么大方,他愣了愣,这才回过神来,把那纸条和银行卡攥在手里,许久也没说话。

末了,才说:“不太熟,一个……一个好人吧。”

=

宋思远死的那天。

窗外是阴天。

车即将爆炸的当口,整个车厢是灼热的,没经历过死的人大概无法同感那种卡在车厢里无从挣扎的恐惧,更何况,还有一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

反正无论怎么都是死了,他索性打着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小青年不懂事的大呼小叫,一切仿佛都还没变,这家伙总是傻乎乎的,明明有那么惨烈的过去,还是只要一被顺顺毛、摸摸头,就总轻易地原谅这世间的苛待。

真好啊。

他擦了擦眼前糊了满眼的血。

他轻轻说,贴着手机,很温柔的语气:“太阳快下山了,从我这窗户看外头,小孩儿,还有火烧云,明天应该会是个大晴天。”

如果没有这一切的话,明天是晴天就好了,这种好天气,等一切都过去的时候,我想带你去晒晒太阳。

我不怎么知道爱人相处的方式,但是我想,愿意和一个人手拉手去晒太阳,会不会也很浪漫呢

试试才知道吧。

……

“砰——”

作者有话要说:  到底有没有爱过呢,我觉得不太重要了。

人活着总是需要一个寄托的,有人问我,洛一珩到底凭什么为宋思远做到这地步,我只能说,连他自己都知道自己没资格,一切全凭一个愿意罢了。

愿小三叔来生做个平凡人,洛洛也是。

下一章是钟生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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