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的晚风吹进屋里,珠珠坐在梳妆台前发呆。她想起从前看过的许多恶毒女配陷害女主的片段,比如拉着女主的手待男主过来时,故意落水栽赃给女主之类的。这种剧情虽然很老套,但是却有用啊。
如果苏明婉再机灵一点,于众目睽睽之下嫁祸于她,那她就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她到底也留了一手,找了两个替死鬼,免得把自己完全搭进去。
现在就看柳叶和如梅能不能咬紧牙关不将她给供出来了。
不过她二人就算乖乖招供也讨不了什么好,毕竟她们犯的可是以奴诬告主子的大罪,按照侯府家规肯定是要被乱棍打死的,与其出卖苏明婉了还要被杖杀,不如咬紧牙关死不承认,说不定苏明婉能念着主仆情分帮她们一把。
珠珠托着下巴吐出一口浊气,回想起白日里邹夫人说她霸占了苏明婉的位置,又想起苏贞昌的喝斥和指责,心里微微发凉,即使被养了这么多年,苏明珠到底不是这对夫妇的亲生骨肉,他们心中有疙瘩也是人之常情,只不过……
珠珠想,如果苏明珠是他们所生,他们今日也不会这么不分青红皂白,连她一句辩解都没听,就下结论了吧
如果是她的亲生父母……
思绪一顿,自己这身壳子好像是有亲生父母来着,听说是在一座小镇开店铺的小商户。
珠珠若有所思,如今她在这府上地位尴尬,还要面对苏明婉这个恨她入骨的死敌,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那万一苏明婉手段一步步变高明了,自己岂非死路一条更何况她一个外姓旁人非赖在侯府有什么意思
关于苏明珠的生身父母……珠珠敲了敲脑袋,原著里只是一笔带过,从来没多加描述。
按眼下这情景,她在侯府只能完全仰仗勇毅候夫妇的眷顾,万一哪天他们对她没感情了,她就只能被苏明婉随意拿捏搓揉了,一想到原著里凄惨而死的苏明珠,她就浑身发冷。
这世上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苏明婉将她认作是死敌要报复她,即使这次她偷鸡不成蚀把米,也不能表示她将来不会得逞。
珠珠自知自己并不是宅斗的料,与其在侯府里过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还不如离开勇毅侯府,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第二日,珠珠就唤来彩环,让她遣人暗地里去打探关于苏明珠亲生父母的消息,后来她又想,如果苏明珠的亲生父母不肯收留她呢她总不能老幻想依靠别人吧,这样太被动也太没骨气了,而且准切来说她也不是那小商户的女儿。
想在古代立足,只能依靠自己。
几天之后,如她所料如梅和柳叶咬紧了牙关酷刑之下始终不承认诬陷珠珠,只说自己也许关心则乱看岔了。
这两人最后被打个半死,被关到最苦最贫瘠的庄子里去了。
而苏明婉呢,因为身受重伤近些天来一直在房里养病。
苏贞昌便是再疑心不可能现在质问她。此事便一直拖着,邹夫人也在苏贞昌耳边劝着家和万事兴,到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毕竟苏明婉是他们的亲生女儿,沦落在外这么多年,他们心有愧疚,此事若真是意外倒还好说,但若是苏明婉主动构陷,他们确也难下决心惩治她。
珠珠禁足令被撤掉的第一天,邹夫人就派遣李嬷嬷过来送了她一些首饰。珠珠猜测邹夫人必定是想用这些来弥补她当日言语的过失。
李嬷嬷说了好些好话,大意是邹夫人心里内疚那天对她言语重了些,都是一家人别因为一点小事伤了和气之类的。
珠珠乖巧地点头表示自己没放在心上。
李嬷嬷见劝说效果达到满意地走了。
她前脚刚走出翠竹阁,珠珠便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查看,邹夫人送了她三只钗一对耳环还有一只玉手镯,成色都是上上品,应该值不少钱。珠珠见钱眼开,将这些东西宝贝似的好生收藏了起来,打算着将来她如果在侯府混不下去了,还能有份保命钱。
她想好了,什么亲父母养父母,都不如钱来得实在,侯爷夫妻可以厌弃她,但银子却不会。她在翠竹阁搜搜刮刮,将自己平时用的首饰等值钱玩意都搜罗到一块,居然集齐了五六十件,按照一件最低价五十两银子算都有二三千两银子了呢。
珠珠开心地抱着自己的百宝箱,她有这么多钱还愁在古代活不下去吗
正当珠珠这个小财迷沉迷于清点自己家当的时候,宫里面传来了圣旨。
“……勇毅候苏贞昌之女,贤良淑德,秀外慧中,品貌端庄,故朕下旨钦定为皇长子景瑜之正妃,择吉日大婚。钦此。”宣纸的大太监如是唱道。
勇毅候一家跪在地上听懵了。
皇长子是皇帝原配妻子沈皇后的儿子,当年沈皇后生下他之后便薨了,他虽贵为身为嫡长子,但因自小体弱多病,曾多次差点病亡,十岁那年去了江中小飞侠峰的药王谷治病,至此之后一晃八年方回到京城。八年不在京城,朝中的势力已经被其他皇子瓜分完毕,皇帝和大臣都快要忘了还有他这位大皇子了。
他回到京城不过一年,相貌人品虽说俊秀儒雅,但仍旧病歪歪的。前几天听说皇长子病情再次突发,如今已经卧病在床多日据说时日无多了,眼下皇帝给他女儿赐婚,不是明摆着让他女儿去守寡吗
跪在苏贞昌和两名兄长身后的珠珠也一脸懵逼。
皇长子这号人物,原著说他英年早逝,也就在其他角色的对话里出现过,妥妥的酱油路人甲,跟苏家一点关系都没有,如今怎么会有赐婚这事
还有,这赐婚圣旨也没说清楚要娶的是哪个,她跟苏明婉在外面可称的是双胞胎。她偷眼看了身边的苏明婉一眼,没想到对方也在偷看她,两人目光相撞立马心有灵犀别开眼。</p>
苏贞昌叩谢隆恩后,让下人给了宣旨太监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