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再看时,她已恢复如常,清雅温婉。
“祖母,大姐姐说得没错。三妹妹年幼无知,易被人唆使。她是犯了错,却并非她的本意,您就饶她这一回。”
常氏缓缓气,一脸欣慰,“还是你心善,处处想着别人。也罢,祖母知道你顾及姐妹情义,就成全你这回。三姐儿,你起来,可得好好谢谢你大姐姐。”
“谢大姐姐。”
李锦素起了身,常氏让段雯秀和李锦瑟也起来了,淡淡地让她们落了座。
巩氏目光微变,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和自己的女儿交换眼色。看来老虔婆要使花招了,这是想把三姐儿拉拢过去。
李锦笙将她们的眉眼官司看在眼里,心下冷笑。重新倒了一杯茶水,递给常氏。常氏一脸慈爱,含笑接过。
“笙儿,昨儿个你去罗黯山大济寺给祖母祈福后,祖母夜里果然睡香甜了。听说你路遇疾苦,带回来一个丫头。”
“正是,这事儿笙儿原本昨天回来就想说同祖母说起。怎奈家里事多,不想因一件小事来搅祖母的清静。”
常氏饮了一口茶,自是赞不绝口。
“还是大姑娘沏的茶合我的心意。不过笙儿你心善是好事,这救人不一定非得带回府中,给些银钱让他们谋生也可。”
常氏说起银钱来,随意大方。
祖孙二人衣着富丽,养尊处优。常氏一个五品小官之家出来的庶女,便是李复儒的俸银全花在她的身上,也撑不起这样的富贵。
更别提安姨娘的出身。
安姨娘的母亲嫁的也是秀才,不过直到如今,娘家最拿得出手的名号,也只得一个秀才。她是抬进府的妾室,随身而来的不过是两三个薄木箱笼。
可是她们现在穿得吃的,无一不比着京中的世家官阀。凭的是什么?是佟氏的嫁妆,是那些田产铺子的收成。
人心不足,蛇吞象。
原主身为佟氏唯一的骨血,本应继承那侯府豪富的嫁妆。然而孤女巨财,引得周围觊觎,各自打着算盘。
巩氏自知斗不过常氏,想的是迂回之路。先是坏了她的性子和名声,再将其嫁给常家的某个庶子,得了她的嫁妆。
而常氏,时不时推波助澜,目的虽不尽相同,却是殊途同归。
最后原主一死,皆大欢喜。
李锦素替佟氏悲哀,替原主叫屈。
只听得李锦笙微微一笑,“祖母有所不知。这个芦花是个孤女,三餐不继无人接济。孙女儿恰逢她被人欺负,伤倒在地,实在不忍心。想着咱们府中不缺一口吃的,我身边的一个三等丫头正好配了人,便想着带回来让她顶个缺。一来是做善事,二来也是全了自己。”
“你呀,处处替人着想。便是行了善举,也非得说出个一二,愣是把功劳往外推。”常氏一脸的慈祥,爱怜不已。
李锦素的心里已经起了惊浪,芦花这个名字她是知道的。那可是女主身边第一忠仆,在女主无数次出现危机时,都是芦荟拼命相救的。
而且在书中,救芦花的人是女主,不是李锦笙。
常氏喝完一杯茶,眼神儿又转到李锦素这边。“若是你们姐妹都像你们大姐姐这样,我这当祖母的就省心了。三姐儿,你前日行事太莽撞了些,你父亲已经罚过,我就不多说什么。我只问一句,你可知错了?”
“回祖母的话,孙女知错了。”
李锦素起身行了礼,一脸的诚挚。
常氏对她的反应还算满意,果然是刚领过罚,看着确实听话了一些。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蠢货就是蠢货,也不指望她能有多开窍。
京中至今无流言,想是有人压了下去。只要不影响笙姐儿的名声,自己倒是乐得清闲。
眼神转到李锦瑟那里,李锦瑟立马站起来,“祖母昨儿个早上吩咐的经文,孙女已经抄完了。”
说完便有丫头将经文呈了上来,常氏只看了一眼,便让柴妈妈收了起来。
李锦素更是肯定了庶姐重生的事实,若不是庶姐提议的,常氏怎么会让锦瑟抄经文,拖着不让庶妹离府。
脑海中立马就想到了一个可能性:那便是这个庶姐,是个重生的。重生女占了先机,自然会抢女主的机缘。
小小的都御史府,还真是卧虎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