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粥粥从小就爱吃好吃的, 小时候金燊习惯性让她对喜欢吃的美食保持兴趣,从来不会一次性让她吃个够。
所以粥粥小时候学星期几就是靠吃东西学会的, 因为星期三有她最喜欢吃的东西,那个时候还是个矮胖墩的小家伙已经会掰着手指头高高兴兴地算:“今天是星期二,明天就是星期三了,我好开心呀!”
仅仅就是因为有好吃的。
神知道金燊做的一切,他也心痛, 但是他觉得让人类科学家慢慢探索, 肯定还是会治愈粥粥,而不需要金燊一遍一遍地自己探索, 毕竟所有跟实验室相关的东西都藏着金燊痛苦的回忆。
但是金燊做不到,他怎么都忘不了吃饭吃得香喷喷的小家伙, 忘不了她小时候拿个勺子都拿不稳还能“昂昂”地喂到自己嘴里。
这一刻, 女儿满足地吃了两碗饭,金燊在旁边看着,觉得一切都值了。
粥粥也不傻,她回家以后爸爸的举动,还有在学校的时候同学们说的话, 粥粥吃饭吃得心酸酸的——
爸爸对她真是太好了!
粥粥吃完了饭以后, 黏糊糊地跟在爸爸身边:“爸爸,爸爸, 你帮我治好了舌头对不对?”
“以后太幸福了, 每天都可以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糕了!”她说这话的时候, 用勺子舀了一口芝士蛋糕, 含在嘴里,等待甜味化开,那是小时候的味道,小时候跟爸爸一起吃蛋糕的幸福快乐味道。
粥粥忍不住幸福地眯起眼睛,仿佛阳光下的小向日葵。
金燊心都化成了一团,恨不得把全世界的蛋糕都给她,但是他知道如果真天天吃,不出一周,女儿就会失去一个爱吃的食物,金燊端出了父亲的姿态,开口说道:“以后就不能顿顿吃这个哦,可以吗?”
粥粥睁开眼睛,大大的眼里满是兴奋:“我知道呀,以后我每年吃两次蛋糕好不好?爸爸生日一次,我的生日一次。”
“我喜欢这样吃。”粥粥总结一样地说道。
粥粥的味觉问题解决了,可算是去了金燊的一块心病,晚上金燊睡觉都能睡好了。
第二天粥粥到学校以后,胡承啸沉默地给她递了一盒新鲜草莓——
胡承啸很少会笑,他不声不响地长成了沉默少年,不少其他班上的女孩子偷偷过来看他。
但是现在再也没有女孩子能够说一句,做我男朋友吧,每天给你5块钱零花钱了。
对着胡承啸那张脸,能够流利的说出一句话就不容易了。
胡承啸的妈妈卖掉了死神二号的公司,她卖掉了大别墅,所有的钱都留给了胡承啸,拿了很少的一部分买了一套市中心的学区小房子,保证胡承啸有上学的名额,她自己则用自己的存款在郊区承包了一大片山,种水果,种蔬菜,养鸡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