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如初的胸膛温暖又宽阔,双臂结实有力,抱她就像抱娃娃一样毫不费力,身上还散发着淡淡香味。
盛钰吉不好意思看他的脸,把视线移向墙壁,反复在心中叮嘱自己她是盛家老七,这是她的四哥。
盛如初把她送到房间,亲手为她盖被子,放杯水放在床头,然后关灯离去,照顾得无微不至。
咪咪趴在枕头旁边,眼睛在黑夜中闪闪发亮,宛如两盏探照灯。
盛钰吉摸着它的毛,看着关上的房门,忽然想起老道对她说的话,心情变得复杂起来。
她要是想活下去,就要亲手杀人。
可要是她不想杀人,下个月就要死。
原主的魂魄看样子是回不来了,但她该怎么办
来到别墅这么多天,她头一次彻夜难眠。
盛如初是个三好哥哥,因她受了伤,干什么都不方便,就把工作带到家里来做,方便照顾她。
盛钰吉在房间睡觉时,他在外面沙发上敲键盘,跟人开在线会议,嗒嗒的声音很适合催眠。
中午陈姨来做了饭,盛钰吉吃完继续睡,睡到下午三四点,迷迷糊糊地起床上厕所,被他叫住。
“来,让我看看你的伤好些了没。”
盛钰吉乖乖走过去,卷起袖子。
雪白纤细的胳膊上纹着一个大大的“j”,胳膊肘那里的淤青已经紫得发黑了。再看腿上,情况也差不多。
盛如初皱眉。
“怎么更严重了换身衣服,我带你去医院。”
她连连摆手。
“不用不用,化瘀期本来就会看起来更严重的,其实我都好了,你看。”
盛钰吉为了证明自己不用去医院,特意原地蹦跳了两下,眼睛亮晶晶的。
盛如初的目光温柔起来。
“好吧,那我们就不去了。你这样挺好看的,别总把自己打扮得乱七八糟。”
她对他的话深有同感,原主其实是个美人胚子,五官都长得非常精致,要不是总把自己往暗黑方向捣腾,绝对是能让人一见钟情的那种。
已经睡了一天,盛钰吉睡不着了。外面刮着寒风,别墅里温暖如春。
她喜欢听盛如初敲键盘的声音,就也抱了台笔记本电脑来到二楼客厅,窝在沙发里上网。
盛如初为各自倒了杯咖啡,因她之前说想吃甜的,特意加了双份奶双分糖,喝下去暖到胃里。
如果能一直过这样的生活,就算她真的下个月就死掉,那也死而无憾了。
在这种安静温馨的氛围中,盛如初突然冒出一句,“老七,不如等你伤好后就去学校上课吧。”
“嗯”
“你是盛家的人,不管做什么都有人盯着你挑错。当初你只考上一所大专,已经被很多人嘲笑了。我不在乎他们怎么说,但是我希望你以后能过得快乐,不要永远生活在别人的歧视中。”
他顿了顿,漂亮的琥珀色眼瞳中,突然涌动着一道坚定的光芒。
“虽然我们是私生子,但是我们不会只花盛家的钱,也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或许还能成为盛家的荣耀,不是吗”
他也曾放浪形骸过,他也曾骄奢淫逸过,最后是这个信念支持他完成学业,有了创业的计划。
钱、权都很重要,但是说到底,拥有实力的人才能获得世人发自内心的尊重。
盛钰吉本来懒洋洋的,被他说得热血沸腾,再加上自己上辈子被退学,对于学历一直很惋惜,便一口答应下来。
当天晚上她就开始做去学校的准备,翻出录取通知书。
原主从没去过学校,却有让人按时交学费,再加上盛世集团对华城大学有赞助,她念得又是无关紧要的附属专科学院,因此到现在学校都没把她开除。
咪咪摇着它的大尾巴从旁边经过,被她一把捞起来抱到怀里,用脸狂蹭。
盛钰吉笑得眼睛都弯起来。
“咪咪,我要去上学啦。”
咪咪高冷地叫了声,一巴掌拍开她。
盛钰吉继续准备,既然是去学校,总不能还打扮得跟小太妹一样。
纹身暂时没办法去掉,用衣服挡住吧。
耳钉鼻钉眉钉脐环全部摘下来,打上粉底,勉强可以遮住。
头发也来不及染黑,戴个帽子
她在镜子前照了大半天,发现自己唯一能做的竟然只有挑一身正常点的衣服。
翌日早上,盛钰吉穿上从原主衣柜里挑出的黑色羽绒服、牛仔裤和切尔西靴子,背着包准备上学去。
同样要去上班的盛如初撞见她,问了一嘴。
“今天周六,你要去哪儿”
今天周六
她拿出手机一看还真是,顿时颓了。
满怀期待地等到了周一,盛钰吉终于来到华城大学,下了公交后把羽绒服巨大的狐狸毛帽子戴在脑袋上,只露出两只眼睛,见没人注意她,这才放心的进去了。
附属学院与本科共用一个大门,但是教学楼隔得很远。盛钰吉下车时才七点过十分,拿着校内地图在里面转悠了半个多小时,都没找到自己班级所在的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