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张元就看那位老板眼熟,这回终于对上号了~
上辈子张元跟着朋友玩音乐的时候,就练过这首歌,也知道了野孩子乐队,但那时候张佺已经是满头灰发的大叔了。
而现在的张佺顶着一头青皮,这他哪能和记忆中的人,对应在一起呢。
一曲唱罢,张元跟着大家热烈的鼓掌!
这可是现场啊~,上辈子也就在耳机里听过!
上辈子他玩音乐,主要是朋友看上了他的那把好嗓子,拉着他练的。
从民谣到摇滚,他们练了不知道多少个经典歌曲,这首歌他练了不知多少遍了。
可惜练到后来朋友钻了牛角尖,想要写出自己的歌曲,可惜写出来的歌怎么都不满意,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毕竟人都是需要吃饭的,不仅是自己要吃饭,家里人也要吃饭,所以他们的梦想就折在吃饭上了。
张栓他们唱完,过了一会,又有人上台了。
这个人一上台,他就认出了,这不是万总嘛,他这是闯进民谣窝子了啊。
其实张元对河酒吧真是没有了解过,要不然他看到那个招牌,就能想到,这里确实是个民谣窝子。
我是一只狐狸~
我住在森林里~
我的对手太愚蠢~
我谁也看不起~
人们都只看到~
我长得很美丽~
他们都不知道~
我的心也是善良的~
狐狸这首歌,是张元最喜欢的歌之一,只是没想到万晓立现在就在酒吧里开始唱了。
都以为我很坏~
都以为我不实在~
都以为我的心里~
没有一点爱~
张元不由的就开始跟着唱了起来,看着张元的热情劲,郑欢就有些纳闷了,这家伙难道真会唱歌?
会唱的话,怎么从来没有听到这家伙唱过呢?
想到这里,郑欢突然有了个馊主意,狗东西,你不是隐藏的挺深嘛,既然你喜欢唱,那我就给你个机会。
借着张元目不转睛跟着台上合唱的间隙,郑欢偷偷的找上了张佺,在其耳边悄悄的说了几句。
张佺看了一眼远处兴奋合唱的张元,迟疑了一会,还是点了点头。
郑欢虽然不是歌手,可出手大方,性格也好,和他们玩的都不错,这个面子得给,
就算他朋友唱的拉垮,大家也不过一笑而过罢了。
台上的万晓立不善言辞,连唱了两首歌后,和台下的观众摆了摆手,就下去歇着了。
万总这身材是真的瘦啊,几十年都不变样,嗓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看了看自己胖胖的身体,张元有些想不通,好像大部分民谣或者摇滚歌手都很瘦,
消瘦的身材加上长长的头发,再加上一把吉他,在台上确实是帅呆了。
自己以后要想在台上起范,这肥还是得减啊,要不然一个死胖子在台上跳起来,那画面多少有些催吐的作用。
就算歌唱的再好,也吸引不了多少女生啊,所以,减!
从明天开始就减!饭少吃,拳多打!
万晓立下抬头,张佺拿着话筒接着就上了台,原以为他会再唱几首,没有想到这家伙却把话,引到了他身上。
“接下来,我们欢迎一下河酒吧的一位新朋友,张元!”
顺着张佺手指的方向,酒吧里人的目光,齐齐的都看向了张元,
张元有些懵,但是还是站起来和大家打了声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