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得他,因为他眉角那颗痣;
他记得她,只是因为她是她。
每一个擦肩而过的缘分,终成为回忆里的故事,
而你,是我故事的结局。
————题记。
1994年春。
天,灰蒙蒙的,满城柳绿杨青,空气里浮动着白绒绒的絮毛。
法院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个瘦小的女孩,不过四五岁的年纪,穿一条洗得发黄的白毛衫。毛衫很宽大,罩着她单薄纤细的身体,就跟风里飘了个纸人一般,似乎风再大一点她就能被卷走。
女孩的头发一看就是家里人自己给她剪的,圆圆的齐齐一圈,刚好包住耳朵,发色颇黑,发质却欠佳,又枯又燥,被风吹得乱七八糟。
刘海长了,用一枚红色的小蝴蝶发卡别在一旁,露出眼睛。
女孩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瞳仁很大,浓浓的墨色,只是因为呆滞而显得十分空洞,空得仿若这忙碌世界车水马龙都填不进她的眼,只有那些在她眼前飘来飘去的白絮在她黑瞳里印出模糊的影。
有人远远地看着她,像看着一副色调沉暗灰败的画,唯一鲜亮的一点,是她头上的发卡,小小的一点红色,像黑色画布上的一抹朱砂。
“阿归,走吧。”穿黑色风衣的女人牵起了男孩的手,一双美目红肿,还蕴着泪。
男孩却挣脱了女人的手,迈开步子朝女孩跑去。
“阿归!回来!”女人的声音有些凄厉。
一件黑色小西装挡住了女孩的视线,扣子黑色,可是亮晶晶的,很好看。
“给你吃。”
一只手伸到了她眼前,肉呼呼的手,捏着一个棒棒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