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的黄昏,晚霞眏的满天通红,给整个蓉城增添了一抹暧昧的色彩。
看着着实好看,身处其境却犹如身在蒸笼,红通通的,还特别应景。
颜梦雅泛红着脸,整个人笼罩在霞光里,嘴唇嫣红,神色尴尬的看着林峰笑。
这下可丢人丢大发了!
被自己的直接上司看到这么狼狈的一面,这以后见了还是绕着走吧!
想归想,她灵动的双眼一转,笑着说:“林总好!你也在这里吃饭啊看来这家店确实不错,那个,我已经吃好了,我先走了啊。”
说着立刻将手里的肉夹馍放下,放下之前,眼神又贪心的看了一眼,咽了几下口水。
非常的不舍!
刚端着盘子站起身,对面的林峰笑出了声,他身子往前探出,左手托着下巴看着她笑眯了眼睛,“我是你的同事,又不会吃了你,你这么害怕干什么!坐下,把饭吃完再走,浪费粮食可不是好习惯!”
颜梦雅杵在那里,走也不是,坐下也不是,扭捏了半天,干脆一屁股坐了下来。
是啊,怕什么啊!不就是吃相难看被看见了,就当他是陌生人好了。
相对而言,他本来就是陌生人!
这样一想,她轻松了许多,脸上的红晕渐渐褪去,拿起筷子继续吃凉皮。
林峰却起身绕过他的桌椅,直接坐在了她对面。
刚开始还以为他是要走了,心里还暗自松了口气,没想到却坐自己对面。
含着吃到一半的凉皮顿住,用眼睛询问他。
结果他却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她,轻声问道:“我记得你之前不喜欢吃这些,有一次几个同事一起吃饭,大家都点了凉皮和肉夹馍,只有你一个没点,说你不喜欢吃这个,难道是我记错了”
花擦!剧情里有这个小细节吗
颜梦雅一口气把嘴里的凉皮咽下去,有点愕然。
想不到林总连这么细小的事情都能记住,自己当初看书的时候干嘛不细心一点,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发现自己的行为方式跟原身不一样,小变化还好,像今天这种就比较尴尬。
尤其是对面这位,跟他走的越近,自己就越危险。
还是远离为好。
她陪着笑脸装作不在意的说:“林总,肯定是你记错了,我这人基本上不挑食,不过,还是谢谢林总的提醒。”
处处客气,保持距离。
说完再次擦干净嘴巴,神色疏离客气,“林总,我还有事,先走了,明天见!”
林峰很帅,符合自己的所有审美,原作者笔下的男主能不优秀吗但是自己是谁,是书中的炮灰女配,就是因为这个男人才让原身万劫不复。
自己可不得离他远远的,冷漠一点也无妨,反正上班的时候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其他的就不在乎了。
颜梦雅离开之后,林峰坐在原地没动,他盯着对面空空的位子,陷入沉思……
第二天,颜梦雅起了个大早,洗漱化好妆之后,用卷发棒卷了一个大波浪,原身的长发及腰,跟自己的差不多,这一点让她很开心。
爱美是人的天性,她尤其爱臭美!
不管什么时候,都喜欢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这是职业的习惯,也是对自己的要求,小时候就受了姑姑的影响。</p>
不管生活怎么样,要活的精致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