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这个时候好像才真的认识谢贞,这几天他一直以为她是个柔弱的小姑娘,没想到她有这么冷的时候,女人能对他这样的男人也冷淡得毫无兴趣,那真是一种了不起的本事。
是不是越难到手的,别人才越觉得珍惜,所以有的男人就是喜欢冷若冰霜的美人,当然前提要是美人。
谢贞被王怜花带着坐上了马车,因为太无聊了,又不想跟王怜花说话,她已经决定不和王怜花说话了,王怜花说把她带走就带走,根本不是为了救她,恐怕是要拿她威胁原随云,或者还有见色起意,谢贞心里已经对王怜花起了警惕心,不再愿意相信他了。
因为没有人说话,谢贞干脆观察起了马车外面的景色,她跟着原随云坐了几天的船,现在到了哪里已经不知道了,肯定离汴京很远了,谢贞从来没有一个人来过一个陌生的地方,每次出门她身边都有仆人伺候,有丫鬟照顾,她连钱都没有碰过,谢贞不由得发愁,就算自己逃跑了,要怎么才能回到家呢。
一个人只有离开了家,才会想起家的可贵,才能明白呆在家里时候的幸福,离开家虽然能见到很多的风景,可是却也要经历许多的风霜,况且谢贞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离开家的。
就算离开了家,呆在原随云身边,原随云也把她照顾得很好,金屋藏娇,甚至比她在家里还养得娇贵。
可是又遇到了王怜花把她抓走了,谢贞知道现在不是觉得委屈难受的时候,可是她决定从现在开始讨厌王怜花了。
而且跟着王怜花一点也不安全,一路上他们已经遇到三波暗杀了,追杀的刺客还顾忌到谢贞不敢用毒,可是王怜花却是个心狠手辣的,把谢贞身上漂亮的衣服脱了,换上了普通的服装,头发也给她解开了,扎了一个又丑又乱的发髻,脸上还给她抹上了灰尘。
“委屈你了,等到了洛阳就好了。”
就算是困境之中,王怜花笑起来的样子仍然好像秋月春花,横波潋滟。
到了绝境的时候,原随云手下武功高强的能人实在是有点多,到这个时候终于显露出来了一部分,王怜花只好放弃马车,抱着谢贞躲进了一间乞丐居住的破庙里面。
这个破庙里面聚集着许多衣衫破烂的乞丐,围着一堆篝火在喝酒,一边喝一边拍手唱歌:“熊猫儿,熊猫儿,江湖第一游侠儿。”
外面有人接着歌唱道:“千金挥手美人轻,自古英雄多落魄。”光听歌声,就知道唱歌的人是个性格开朗的人,似乎没有一丝的忧愁,千难万苦也视作等闲,胸中藏着吞天食海的豪气。
一条人影走进了破庙中来,坐在火堆旁,提着一只酒葫芦先喝了一大口酒,一边喝酒一边拍手笑歌。
谢贞忍不住偷偷看了这男人一眼,觉得他真是有趣,简直就是那些侠义小说里红尘三侠虬髯客那样的人物,要是不在江湖中,怎么可能见到这样的人传奇人物。
王怜花已经易容改扮成一个中年穷苦农民,谢贞被他打扮成他体弱多病的小妻子,两夫妻去洛阳城里走亲戚,路过这破庙休息一晚上再上路,破庙里的这群乞丐还挺照顾他们的,从破锅里舀了一碗粥要请他们一起吃。
“都是穷苦人,大家都不容易,老哥来吃碗粥吧,你看你娘子饿得脸都白了。”
谢贞靠在王怜花怀里,虽然脸上抹了灰尘,看起来仍然很清秀,这么柔弱可怜的小娘子,饿得一直看着锅里煮的粥,看着真是可怜。
那个坐在火堆边喝酒的的熊猫儿都看不下去了,把自己的那份粥端给了她。
“吃吧,不要客气。”低头喝粥的小娘子一句谢谢都没有说,可是熊猫儿发现她眼睛特别美,静静看着你的时候里面好像有浩瀚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