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臣见了,都以为他又动了南下的心思。唯有他自己知道,十三年前的夜里,曾有三个人在华京城的月下把酒言欢。
他当然知道,那两个人都喝了水,自己喝的是实打实的酒。他没有揭破,因为即便是水,也从未有人和他喝过。
兄弟之间为了大君的位置互相陷害,大打出手。他最后杀了他们,手上沾了血。
暴戾?
只是为了活下去。
可这些都不是借口。他做了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情,利用了乔靳,利用了江宛,甚至设计害死了父君。可他从来也不觉得自己是个光明磊落的人,若是有人当面指着他骂,他也能只挑下眉毛,安然接受。
没人对他说过,做人只能光明磊落。
莫赫离拿出一柄折扇,这扇子有些年头了,扇柄都已经被摩挲的没了漆,光秃秃的看着寒酸。
他展开扇子,看着上面一片空白出神许久。
原本这扇子被他扔了的,可鬼使神差又找了回来。好似在提醒自己,自己也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曾有那样的时光,也曾……
他这一生,也从未觉得对不起谁。若说坦荡,他大抵能称得上一二。所有的行举都摆在你面前,从不遮掩,好或坏,都随人评说。
但他自己却知道,自己曾经对一个人藏了心思,也曾想过要将她占为己有,也曾冲动过,不计后果过。
甚至可以说都未曾争取过,便放了手。而松开手的那一刻,大概便宣告了北胡输了。
很多年里,他都在想,如果时光倒流,自己还会不会让她离开?就算将她捆在身边,看她形容枯槁,没了生机,会不会将她留下?
莫赫离想,倘若真的能够回到那一天,自己大概不会为了赌一口气再做这样的事儿了。即便她不再是她,恨自己、骂自己、寻死觅活,他也能狠下心去。
一个人的感情何其渺小,无法跨越时空无法自我把控。唯有天下,在手。
自从十三年前他离开华京城,便再也没去过了。不知道华京城如今是何等风貌,不知如意居是否还开着,那两人是否还在其中对饮。往事如烟,稍不留神,其中的细节都要忘得一干二净。
她那日穿了什么戴了什么说了什么话,也有湮灭在记忆当中,再也想不起来了。甚至连她的模样,都要记不清楚了。
莫赫离拔开酒囊的塞子,朝南方举了一下,独自饮尽。
他祭奠的从来不是年轻时的爱情,而是转瞬即逝的友情,曾让他有过活着的感觉。最热血沸腾的时候,也是和殷楚在战场上的一次次遭遇,计算着彼此的行动,那是一种英雄惜英雄的讴歌感。
有这样的人,自己才能在这世间有个理由走下去。
打败他,方能证明自己。
而如今,莫赫离只觉得曾经的自己有些幼稚的可笑。很多事情,并不是打败了对方就能得到答案,获得证明。
好,亦或是坏。
成,或者是败。
永远都只是自己心里的衡量罢了,没有任何人能置喙。
寒风冻雪呼啸着卷进大帐,莫赫离深吸了一口气。不见也好,至少都还是最鲜活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我感觉我昨天好像说了今天应该是狗粮!但是今天是七夕啊!我要踹翻狗粮!
换成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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