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臭女人跑哪里去了!”
“刚才我看见一个黑影往那边去了,走,往那里去看看。”
脚步声往左边而去,程之灵躲在破旧的垃圾桶里,不敢出声,过了两分钟以后,外面传来了人的声音:“真的没人啊。”那人对着不远处大喊了一声:“阿远,这里没有人,我们走。”
程之灵躲在暗处,松了一口气。让她猜到了,对方用对话误导她已经走了,其实还在原地,等上两分钟看看她会不会自己钻出来。
书中的剧情就是在这里反转,“程之灵”再一次被抓回去。
而现实发生了反转,谁也料不到在此之前程之灵穿书而来,在这个关键档口,她按兵不动,直到听到周围的声音真的消失,她才从垃圾桶里面爬了出来。
这里是一个破旧的街区,附近昏暗没有光线,小巷子很窄,特别像港片里面发生命案的犯罪场所。
远处一只流浪猫躲在黑暗处,直到看见人都走光了,才悄悄从黑暗处走了出来,跑到附近小餐馆后门的垃圾桶里面翻找东西。
程之灵穿越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在垃圾桶里了,这也是很奇葩的穿书节点,当时又累又饿,而原主在几天前,因为想跟小鲜肉私奔,被小鲜肉出卖,然后让黑社会抓走,关了她好几天,问她老公江晨公司的秘密。
这是闺蜜薛露露写的一本无线爽文,发现里面的炮灰女配是用程之灵的名字命名的,而主角的名字则是安在闺蜜本薛露露头上。
当然,书中炮灰的事迹跟程之灵本人完全不一样,她本人是个胸大腿长的大神级写手,赚得多花的少人又美,属于相当成功的那种女性。
而闺蜜薛露露就惨了,她到二十五岁都没有交上男朋友。
就这样一个人,却把自己写到小说里面,成为人见人爱的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于是在书中的人生就有了鲜明的对比,程之灵——失败,薛露露——成功,两个人从毕业的时候起点一样,发展成大结局的时候的天壤之别。
程之灵咬牙切齿,夺夫之恨,溺子之痛,亏你也写得出来,呵呵,老娘的是老娘的,老娘哪怕不要的,也不会是你的!
她记得书中对程之灵外貌的描写很是一般,她摸了摸脸,手触上的触感并不是很好,脸上有不少的痘痘。
我勒个去。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部,简直是一马平川啊。
这是她在被人追杀时候的画面,接下来的剧情惨不忍睹,她即将被黑社会抓回去,再也见不到自己的老公,也就是书中的男主江晨,而薛露露以女主的光环,自然会跟江晨在一起续一段美好的姻缘,而以后她的儿子江梓钦还会成为大反派,跟自己的爸爸斗得死去活来。
俗话说人生三大恨:老公被人睡了,存款被人花了,儿子还被人打了。
招招都很致命啊。
程之灵愣住了。
凭啥啊,这么傻逼的剧情是凭啥,你写书你牛逼是么?
顶着恶毒女配光环的程之灵想了想,其实也不是没救。
书中的程之灵那可是人为塑造的傻逼,为了傻逼而傻逼的这样一个嚯嚯角色,而书中的薛露露,不过是扑街塑造出来的白富美罢了,如果说人生从这里出现反转,她只要不被那些黑社会抓回去,跟“老公”江晨回去过日子,好好带大自己的娃,是不是就有翻盘的机会?
她不敢想,就这样走了十几分钟,发现因为太久没有吃东西喝水,体力有些不支。
程之灵心乱如麻,但她知道这个时候不冷静也没有用,就在她反反复复的想办法的时候,身后停下来一辆黑色的车。
黑色,不是黑社会老大的标配吗?
突如其来传来头皮发麻的感觉。
车上只有一个男人,穿着灰色的卫衣,脸蛋出奇的好看,他打开副驾驶那边的玻璃窗的时候,看程之灵的表情冰冷。
程之灵心里咯噔了一下。
自己这个灵魂跟原主的灵魂刚刚合二为一到了一起没多久,需要一定的契合时间,现在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有一种很茫然的感觉。
就跟咖啡机打开以后需要预热一样,她的大脑大概需要三十秒的接驳时间,来想这些问题。
现在还是预热状态的程之灵看上去有点傻。
车里的男人有些惊讶于程之灵的这种态度,看她一脸无辜的看着自己,突然就心软了:“上车。”
真是,多说两个字介绍一下自己会死吗?
程之灵忍不住需要吐槽的态度。
不过对方还真是有一张完美的好脸,黑发稍微有点长,遮住了额头,眼睛是很有力的凤眼,带着戏谑人生的态度,鼻子高耸有力,像是最好的整形医院量身定做出来的,薄唇微抿,没有表情的时候看着相当的酷。
这个男人即便是冰块脸,也相当的有诱惑力,三十秒缓冲时间以过,她终于想起来对方是谁了。
这是她在书里的塑料老公——江晨。
书中的男主,他在小说的大结局中,跟薛露露度过了完美的一生,拥有完美的爱情的他,年轻的人生被狗啃过,儿子也争气,成了书中的大反派。
薛露露把人生中最大的恶意都泼给江晨的前妻,也就是自己。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想到这里,即便是对这个男人不熟悉,她也不想自己的人生这么快就输给薛露露那个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