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站在人群中大喊那位名字里带着“芳”字的女人, “芳, 留下来,好好的和我过日子不成吗?外面有什么好的, 为什么非要走,你是我的婆娘,我是你的男人,我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难道你就真的舍得这一切?”
“芳子,留下来吧, 我们都需要你,这个家不能够没有你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 抓着芳子的手,两眼泪汪汪,模样可怜巴巴,“可怜我那乖孙儿, 还没断奶,娘就要狠心的抛弃他离开。我的儿啊, 孙儿啊, 命怎么就那么苦啊。”
老太太一直守着芳子大声嚎哭, 看起来凄惨可怜, 芳子原本坚定的决心, 就这么动摇了。可是她的眼睛还是在村口的车子上,车子的门是打开的,里面坐着几个年轻的姑娘, 她们的脸上浮现着解脱而开心的笑容,令她十分的羡慕。
她想走,可她确实舍不得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那孩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怎么舍得呢。
“你读过的书,都被喂了狗吗?”
季馨月有些看不惯了,站出来就说,“舍不得孩子,就将孩子一快带走,这个地方有什么好的?你要让你的孩子,将来长大成人,和村里的男人一样,买卖女孩来当媳妇儿,而你就是成为你身边那个丑陋恶心的老太婆!几十年后,又有一个和你一样的女孩,会被你买来给你儿子当老婆。”
芳子被季馨月的话,说得下了一跳。
她下意识的看了眼站在身边,脸上烫着一块丑陋疤痕的白发老太太。季馨月的话,令她想起了,两年前,她刚到这里村子里来的时候。二十岁的年纪,正是女孩一生的好时候。
她因为和家里人闹了矛盾,离家出走,最后被骗进小山村。她没有忘记,她到现在都想出去。也没有忘记,被关进小黑屋一周,饿的两眼发晕,手指都抬不起的感觉。更不会忘记,她那个时候,已经上大二了,她本该有着不一样的人生,为什么要因为孩子,永远的锁死在这个小山村。
还得和那个又老又丑,经常打骂她,甚至JB过她的男人过一生?难道,这两年来,她过的苦日子,还不够多吗?如果留在这里,她的儿子,将来也会变成和村里的男人一模一样,不,她不要。
在芳子还在愣神想这些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刚出月子的女人,将怀里的孩子,交给了她身边的老太太。
“小兰,你要走?”老太太紧紧地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同样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准备离开的女人。
女人低笑一声,回头看了她一眼,以及男人堆里的某个男人,“我不叫小兰,我有名有姓,我的名字叫段美琪。老太婆,放心吧,不用将那个小孽种抱的太紧,我一点都不稀罕。只要看到他,我就会想起曾经的耻辱。我走了,小孽种就留给你们吧。我可没有把握,能够将这种带着孽根血脉的小孽种,给教育成人,留在小山村吧,至少危害小一些。要带去大城市,学了太多东西,我真怕他会用所学的一切,报复社会。比起去外面伤害人,我情愿他当一个山野粗夫,什么都不懂的畜生。”
“你……你……”老太太差点被气晕了。
段美琪可不管,将挽起的头发放了下来,她摸了摸粗糙的脸,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粗糙的双手,“我原本的梦想,是当模特,全都被你们给毁了,你们这群毫无人性的畜生。”
“模特是当不成了啊,”段美琪轻轻地笑着,灼热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享受的微眯着眼,“幸好,我对记者这个职位,还是比较感兴趣。以后,我就当个记者吧。”
她说完这句话,哪怕手指粗糙,皮肤暗沉,模样比不得从前的美丽。走起路来,还是别有风姿。她走到季馨月的身边,笑着和季馨月鞠了一躬,“谢谢,谢谢你来到这里,我的救赎者。”
“季小姐,等我出去之后,我会成为一名社会记者。你已经不止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吧?以后遇到有什么样的事,请你通知我一声。”段美琪道,“虽然网民健忘,但我不会放弃将这样的地方统统曝光。”
“好。”季馨月也有些激动的说道,她欣赏这样的女人。哪怕在这里被折磨的遍体鳞伤,身上的锋芒一点都未缺少,反是越磨越锋利。
阿莘握着季馨月的手,能够感觉到对方的激动。这个灵魂,有点傻,有点可爱,还有点善良,这个人类,她当的比较合格。
“季小姐,回头见,我先上车了,这里的空气都让我感到恶心。”段美琪嘴巴一点都不饶人,每一句话说出来,都让宋家村的人特别难受。可是有这么多警方的人,他们并不敢做点什么,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段美琪,扭着腰,一边说着让他们心里怄气的话,一边得意洋洋的走出去。
中途,段美琪还捡了一个破盆子,问某个警官要了打火机,给自己点了一个火盆,就放在门口。她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即便是穿着样式土气的衣裤,还是无法忽略掉她身上不一样的气质。
村里的人都睁大着眼,木楞楞的望着段美琪嘴里说着,“跨火盆,跨过去了,就等于抛弃过去了,前面是阳光道,后面是污秽不堪的粪坑,沾到了就会倒霉一辈子的那种,车里的姐妹们,快下来跨火盆了。”
“来来来,跨火盆了,都下来,听说这个特别灵。”
云绍:“……”
季馨月:“……”
差点气死的村里人:“……”有这么气人的吗?
还真别说,上车的那些女人,一个个都被段美琪给拉下来跨火盆。每每一个跨过去,她都会说一句后面是粪坑,前面是光明的话。要是心脏不好,肯定早就被气死了。
围观的警官,并没有阻止。段美琪只是心里难受,想发泄一下这几年吃的苦头。这样的事情,他们见得多了。如果有机会,他们对这些野蛮的畜生,也不会手下留情。但大多时候,他们拿这些村民,并没有办法,段美琪的做法,让他们也觉得很解气。不过是动动嘴皮子,谁也挑不出错来,不犯法,气死人,心里还挺爽的。
芳子看到段美琪的做法,终于下定决心。她不是段美琪无法割舍下自己的骨肉,她想出去,以后她就不嫁人了,要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教育她的孩子,坚决不让他变成坏人,不成为社会的败类。
她从老太太的手里抢过孩子,跑的飞快,完全不顾后面大喊大叫,哭的一把眼泪鼻涕的老太太,以及想要冲出来,最后被警官拦住的男人。她走到火盆的面前,看了眼怀里的孩子,“儿子,我们一起走,以后,你可一定不能够变坏。如果你敢变坏,我就亲手了结你,我们母子一起同归于尽。”
段美琪嘴角扬着笑意,将两母子送过去。她就守在火盆的旁边,凡是愿意出来的女人,跨火盆的时候,她都要念叨一句。这一句话,一定是村里人特别难受,她自己爽的不得了的话。
她还要当一名社会记者,所以得遵纪守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要不然真的特别想拿起菜刀,把这个村儿的人都砍了。
不是所有女人是段美琪和芳子,不是所有女人,都有勇气跨过那个低矮,可以驱除晦气的火盆,也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敢去面对外面光明的人生。
老太太不会走,儿子都十几二十岁的,更不会走,她们都垂着头,生怕被人看到,会给她们鄙夷的眼神。
其中有一个女人,原本是想离开的,结果三个孩子哭着冲上来,抱着她的腿和腰,喊着妈妈,说舍不得她。
“那我带你们出去,好不好?”女人抹了一把眼泪,“老大,老二,老三,和妈妈一起走,好不好?妈妈一定会照顾好你们。”
“不,妈,我们一家人就要在一起。”
“妈妈,妈妈不要走好不好?”
“妈妈,别走。”
三个孩子哭声嘹亮,表示自己舍不得妈妈,也舍不得爸爸,更舍不得爷爷奶奶。他们想一家人,永远团聚在一起。
“阿莘,她不会走了。”季馨月有些遗憾的说,“在三个孩子冲上来,抱住她,她没有第一时间推开的时候,她就走不了了。这么大的孩子,根本不可能带出去。”
“突然觉得有点可悲。”季馨月盯着三个男孩,最大的十六岁的样子,最小的也才五岁,“又是三个男孩呢,几十年后,不知道这里还会发生什么。”
阿莘将季馨月的手握紧,平淡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温意,“不会再发生什么,相信我。”
“阿莘?”季馨月眨了眨眼,凑在阿莘的耳边说,“你是不是想到办法?不会真的将他们全部变成太监吧?”想着阿莘可能会亲自去干那种事,她就有些心塞,可以拒绝吗?这些男人那么丑,会污了阿莘的眼。
阿莘低低的一笑,“瞎想什么呢。”
除了那些老太太,女人不走的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在这里生了孩子,舍不得。在孩子,男人,老太太的劝说下,他们选择留下。也有个别的,是无法面对外面的新世界,心里生出恐惧,早已经对出去绝望,不愿意离开。
“还有人走吗?”
“我再等半个小时,记住,你们的机会,只有一次。” 云绍心里很无奈,也有些难受。
在这半个小时,云绍就顶着烈日晒着,动都没有动弹一下。眼睛盯着女人人群,耳朵听着周围的声音,生怕错过一个想要离开的声音。烈日的照晒,已经令他汗流浃背,豆大的汗珠儿,从额头上顺着脸颊滑落下来,一滴一滴的落在地面上,刚散开一点,顷刻间被热气蒸发。
“没有了,是吗?”
云绍的嗓子都有些嘶哑,实际上,他站在烈日下,站了一个小时。一口水都没有喝,唇已经干的不得了。
他遗憾的挥了挥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