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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009

迟绪从小就不是一个特别聪明的孩子,他妈妈是老师,一天到晚把他拴在眼皮子底下教导,可他的成绩还是怎么也上不去,迟绪能考上重点高中,能考上名牌大学,靠的都是一股狠劲儿。

可做饭不一样,他在这方面还真挺有天赋的,一般比较简单的菜看别人做一遍,自己也就差不多会了。

要是父母没出那档子意外,他或许会成为颠大勺的厨子也不一定。

周末一大早,外面的天还蒙蒙亮着。

迟绪犯着困,迷迷糊糊的进了厨房,把昨天去超市买的母鸡洗净放沸水中焯了一遍,除去血水后搁进了汤罐里,又往里面扔了些冬菇蘑菇和枸杞子。

这汤得煲一阵,迟绪捋起袖子开始和馄饨馅儿。

猪肉馅儿是买的现成的,白菜大葱剁碎了,加点姜末调料一搅拌就齐活了,馄饨皮也是现成的,四四方方的像一块小纸巾,迟绪不会太漂亮的包法,就把馅儿搁在中间,卷上两卷,然后两翼向中间折一下,弄成个馄饨样。

等他包好了馄饨,鸡汤也咕嘟咕嘟的翘盖了,勾人的香味从窄窄的锅盖缝里冒出来,看的,闻的,都让人心里暖呼呼的。

“小绪啊。”

听到声音,迟绪回过头,看到他爷爷穿着藏蓝色的羊毛衫,头发染的乌黑,脸上有些岁月风霜留下的痕迹,面色却十分红润,他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手里还盘着两个棕红色的核桃,那是迟绪记忆中,爷爷最体面时的模样,“又做鸡汤啊。”

“嗯。”迟绪应这一声实在有些干涩,他喝口水,润了润嗓子,才笑着问道,“您是不是馋鸡汤了”

“是啊,都多久没喝我大孙子煲的汤了。”

是很久了,迟绪只记得自己上次给爷爷煲汤喝,是他去世前的一个周末,“快好了,我现在就给您盛点”

“哎。”

迟绪急忙去揭陶瓷盖,刚碰着上面的小把手,指尖就被烫的通红,“嘶”

这一下给他烫醒了,再回过头看的时候,椅子上只有两根还挂着泥的大葱。

迟绪默默的打开水龙头,把手伸到底下冲凉水。

自爷爷去世后,他时常能看到爷爷的“魂魄”,只要他想念爷爷,爷爷就会随时出现,他们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仿佛死亡从未发生过。

迟绪不信佛,也不信上帝,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却能隔三差五看到去世的亲人,毫无疑问的他病了。

所以在爷爷去世两年后,他整理好心情,去拜访了心理医生。

接受自己有心理疾病一点都不难,反而很轻松。

那是一种很复杂的心理,反正就迟绪而言,在得知自己多年的失眠只是生了病,按时吃药就会康复的时候,他真的有种活着还有希望的感觉。

整夜整夜睡不着的滋味太难熬了。

迟绪看着自己红了一大片的手指,弯起嘴角笑。

幸好他馄饨已经包完了,不然要多费不少力气。

程达回来的时候是九点十五分,他换了拖鞋呼哧带喘的跑进厨房,兴冲冲的问,“什么味啊,这么香我本来不饿的,现在饿得要死”

迟绪把馄饨从锅里捞出来,往上头洒了些葱花,“回来的正好,端走吧。”

“哇”看到满满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馄饨,程达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就差原地蹦个高了,“这也太讲究了吧我必须得拍个照”

迟绪手指头一会比一会疼,跟火烧似的,他也没心思和程达说笑,“给我根烟。”

程达二话不说,直接从自己兜里掏出烟,放在自己嘴里点燃了之后才递给他,又满脸好奇的问,“你装一保温桶馄饨干嘛啊”

迟绪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用夹着烟的那只手撑着下巴,一副筋疲力尽的模样,“送同事的。”

“住附近那个同事女同事啊”

果然,是个人都要这么想。

迟绪没法说别的,便点了点头。

程达立马怪腔怪调的哎呦一声,“你这是追人家呢”

“胡说什么没有的事。”迟绪因为他这句话,让烟给呛了一下,忍着没咳嗽出声,脸涨得通红。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还脸红上了,我告诉你,追女孩你光送早餐是不行的,你得”

程达的长篇大论刚开了个头,迟绪就按灭了烟蒂,拧好桌上的保温桶,转身出了厨房。

他也没法跟程达说,自己根本就不喜欢女孩。

“谁他妈让你碰我东西的”

“操,你那破盆扔地上碍事怎么不说。”

迟绪对大学寝室的第一印象,就是暴躁与愤怒。

他轻手蹑脚的推开门,暂时打断了里面的争执,“你你们好,我是管理系的迟绪。”

站在寝室中间的胖子正在气头上,怒火无所顾忌的向他宣泄,“你哪个系的没吃饭啊,大点声”

迟绪已经很久没有和爷爷之外的人交流过了,刚刚那句自我介绍,已经是他在心里反复练习了很久的成果。

他本想在这个自己努力争取来的新环境中好好生活,最起码不让爷爷像之前那样整天为他没有朋友而担忧,所以在来学校之前,他特地去理了头发,买了一件新的衬衫。

可这个世界的人,仿佛就是不能容纳他,又或者说,在热闹繁荣中,他与众生背道而驰。

迟绪没有回答,被骂了一句。

正在整理床铺的瘦子跳了下来,看上去是为他打抱不平,实则借题发挥,“你他妈装什么逼”

“我操你大爷的,你别给脸不要脸”

迟绪坐在椅子上,安静的听着他们互相咒骂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内心十分期望他们赶快打起来,这样辅导员说不定就可以重新分配寝室。

然而他们骂了很久也没有动手的意思。

正当迟绪感到惋惜,门再度打开。

那是迟绪第一次见傅一辰,他留着清爽利落的短发,穿着一件米黄色的毛衣,站在暖秋的阳光里,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吵什么呢走廊里全是我们寝的声音,让人听了笑话。”

“你谁啊”

“介绍一下,我是管理系的傅一辰,听说我们寝有个叫迟绪的,也是管理系,哪位啊”

迟绪坐在胖子后面,无声无息的举起了手。

他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他,可傅一辰的视线却一下子落在了他的身上,并大步的向他走来,“我就觉得会是你,我们一个系的,以后可以一块上课了。”

虽然迟绪很想要爽快的答应,但当时的他表现的冷淡又疏离,“嗯”

幸好傅一辰不在意,他回过头对着那两个室友道,“你们吵完了吗大老爷们别斤斤计较的,我知道你们刚离开家,心里头都慌着呢,生怕自己往后退一下就让人欺负了,其实大家都是同学,谁能欺负谁啊,往后还要在一起相处四年呢,别闹得那么僵。”

傅一辰成功的给了他们台阶,让寝室里的暴躁与愤怒瞬间停歇了。

傅一辰极为善于摆弄人际关系,短短三天时间,就让那两个针锋相对的室友亲如兄弟,整个宿舍楼上上下下,没有他叫不上名字说不上话的,他也试图让迟绪融入其中,可迟绪是个异类,与那些刚刚离开高三离开父母,奔腾野马一般的大学生全然不同,尝试了几次后,迟绪仍然十分抗拒,他只好无奈的放弃了,即便如此,傅一辰还是每天和迟绪一起去上课,一起吃午饭,甚至在知道他生活拮据后帮他找了图书馆管理员的兼职。

他做事圆滑周道,和任何人关系都很好,饶是迟绪这种在旁人眼里性格孤僻又古怪的书呆子,也会时常跟在他左右,做忠心耿耿的小跟班。

迟绪心里非常清楚,傅一辰交朋友的目的性很强,比如寝室里那个胖子,虽然人霸道又讨厌,但家里是很有钱,比如隔壁寝室那个有狐臭的同学,虽然身上气味难闻,但他爸是经管系的教授,比如自己,虽然性格孤僻古怪,但成绩很好,可以帮忙完成作业。

正因为看的清楚,所以迟绪不敢把傅一辰那样的人当成是朋友,他怕如果有一天,他没有了利用价值,会被毫不留情的抛弃。

得到过又失去的感觉实在不好受,他不想让自己陷入那么难堪的境地。

可寒冬到来之际,傅一辰送了他一件暖和崭新的羽绒服。

那件该死的羽绒服。

“这个,这个我不能要”

“穿着吧,天气这么冷,再冻感冒了,就当我借给你的,等你长大,上班赚钱了,再给我也买一件不就好了。”傅一辰说完,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手掌的温度就像父亲一样。

迟绪就此沦陷。

那是迟绪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他把这份隐晦的感情藏匿于心,谨之又谨,慎之又慎,日日惶恐,夜夜不安,连视线也不敢有稍许放纵,他深知那些不自觉流露的感情不会令旁人会心一笑,而是能要了他命的穿肠毒药。

只是冬天的冰雪早晚会融化,有些事情,无法阻止,也无法改变。

昨个下了小半天的鹅毛大雪,今天温度一直都没回升,雪厚厚的堆了一层,这会太阳出来,楼上小孩都捂得严严实实的出来玩雪了,三两个家长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深怕小祖宗跌倒摔伤。

迟绪拎着保温桶的那只手缩在袖子里,抬头看了一眼老板家的窗户,心里头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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